蓬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公 告
蓬安县新嘉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:
本委受理的曹艳华、张会、唐建华、李淑莲、文仕莲、敖群秀、何树碧、张丽华等8人与你公司签订的《劳动合同解除协议》履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。因无法联系你单位 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蓬劳人仲案〔2021〕1号、蓬劳人仲案〔2021〕2号、蓬劳人仲案〔2021〕3号、蓬劳人仲案〔2021〕4号、蓬劳人仲案〔2021〕5号、蓬劳人仲案〔2021〕6号、蓬劳人仲案〔2021〕7号、蓬劳人仲案〔2021〕8号仲裁裁决书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,地址: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89号(蓬安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06室)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-8.仲裁裁决书公告
蓬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2021年3月30日